上海市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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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沪农委2017182 号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根据农业部2017 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171 号)要求,结合本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上海市 2017 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7 年 8 月 2 日上海市 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2017 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171 号)要求,结合本市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供给质量为目标,结合崇明生态岛建设,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大型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创建带动整建制推进,示范推广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不断提升粮食、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粮菜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二、创建目标按照基地、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创建带动整建制创建的工作思路,落实创建田块、创建面积,明确创建目标。(一)面积目标1.粮食。以稻麦联创和整建制推进为创建形式,在市郊区、农场及域外基地,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遴选出有代表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农场或整个行政村、镇、区进行整建制示范区建设。2017 年全市计划建立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点 200 个,示范面积 15 万亩。单独列出崇明岛作为部级整建制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示范区包括崇明区、光明集团崇明基地和上实农业公司,计划创建面积 46 万亩。2.蔬菜。以整建制推进为创建形式,在崇明区生产基地,结合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遴选出有代表蔬菜标准园、专业合作社整建制示范点建设。2017 年计划建立蔬菜绿色丰产高效创建示范点 50 个,示范面积 12000 亩。(二)效益目标1.粮食。全年粮食亩均经济效益比对照增 3%。2.蔬菜。全年蔬菜生产亩均经济效益,绿色丰产高效创建示范点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区蔬菜生产节本增效 2%以上。(三)生态目标。粮食和蔬菜示范点亩均减肥、减药比对照各减 8%和10%。(四)产量目标。全市示范点水稻作物平均亩产 600 公斤,麦子作物平均亩产 350 公斤;崇明岛水稻作物早熟国庆稻品种平均亩产 350 公斤、中迟熟优质常规稻品种 550 公斤,优质杂交稻品种 600 公斤;蔬菜作物平均亩产 5000公斤。(五)机械化目标。粮食、蔬菜示范点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 90%和 60%以上。三、实施内容(一)粮食按照上海市农委印发的 2017 年粮食绿色丰产高效创建实施方案(沪农委2016283 号),在全市面上实施 “五大技术”,即“三三制”茬口模式技术、稻麦机械化种植技术、良种良法配套模式化技术、氮磷钾养分平衡施用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崇明岛围绕“四大行动”重点开展整建制创建工作。1.绿肥水稻茬口模式化技术推广行动。结合崇明区主栽水稻品种特点,重点选择粮食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绿肥水稻茬口模式,构建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粮食耕作模式,完善相关技术指标,提高技术到位率。2.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攻关行动。以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施肥、机械化病虫草防治以及产后烘干等为重点,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栽培技术,以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基地为核心,辐射带动崇明区粮食规模经营农户,为推进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供技术支撑。3.水稻产加销融合发展增效行动。依托农业企业,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水稻产加销融合发展,实施“品牌、品种、品质”“三品”战略,实现品牌增效、品种优质,品质提升,促进水稻生产从“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增加种粮农民收入。4.种养结合绿色增收行动。依托崇明生态岛建设,结合本市畜禽粪便治理,深入推进种养结合。总结种养结合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发展稻田养蟹、鳖等“水稻”种养模式,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带动农民增收。(二)蔬菜结合上海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选择蔬菜作物,重点开展“四大行动”。1.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以蔬菜质量安全与环境生态为重点,围绕双绿工程建设,示范推广“四诱一网”技术。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循环农业技术。围绕土壤保育,示范推广高温闷棚土壤消毒处理、设施菜田洗盐、蔬菜水肥一体化、微生物土壤修复与保育、水旱轮作等五项技术。2.区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突破技术瓶颈,着力攻克蔬菜机械化收获的薄弱环节,提高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突破效益瓶颈,推广高效搭配技术,提高蔬菜生产效益。3.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突出标准化生产,选择已创建的蔬菜标准园,加强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加强产销对接,提高蔬菜综合效益和竞争力。4.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事体验、文化传承等新业态,把蔬菜园艺场变成学生农业教育基地、市民观光、休闲、采摘基地,把产品变成商品,实现“一田多用”,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四、项目资金与使用根据中央财政安排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资金总量,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安排2 个创建示范区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的主推品种、配方肥或有机肥、生物农药、性引诱剂、杀虫灯等物化投入,以及田间电子监测设备等物联网设备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重点用于购买病虫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促进区域病虫绿色防控水平整体提升。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技推广、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重点用于核心团队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所需经费等,由项目区在补助资金中按 10%以内切块安排。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项目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措施落实。(二)落实创建责任。市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领导小组重点负责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部署、阶段工作督导以及创建经费的争取和落实。市专家技术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包括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技术措施的落实、阶段性检查考核、日常技术指导、年度总结等。示范区要根据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责任分类分项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三)创新创建机制。项目区根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主体和创建面积。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的新模式。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写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农业结合,促进产加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四)明确时间节点。5 月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的上报和项目区实施方案报送。6 月,落实水稻、蔬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点,开展培训指导。7-11 月,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组织水稻中、后期检查评比工作及蔬菜产品质量抽查工作。12 月,做好年度创建工作总结。(五)搞好技术服务。市、区专家技术组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以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落实档案记载,根据“一点一档”记载要求,按照市农技部门统一编制的档案记载手册要求,及时做好示范点生产档案的记载工作,档案记载内容的完整性和数据填报的时效性作为年度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六)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区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市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奖补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围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聚焦相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保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开展。(七)强化督查和考核。围绕年度创建目标和任务,市、区两级农业行政和技术部门切实加强对示范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有计划、分阶段抓好技术交流、指导服务,以及阶段工作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评选市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优秀示范方,给予优秀示范方通报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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