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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典 设计室 -门窗幕墙设计者的网上家园 前言 本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 GB 11614-1989浮法玻璃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GB11614-1989浮法玻璃 国家标准分为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本标准在修订时按照浮法玻璃的使 用用途进行了分类,分为制镜级、汽车级和建筑级,并按不同的用途确定了不同的质量指标,以利于用户 进行选择,更好地满足了用户的需要。 在技术要求上,本标准参考了 JIS R3202:1996浮法和磨光平板玻璃和 EN572-2: 1994浮法玻璃 标准,尺寸和厚度允许 偏差比 原国家标准 有所提高 , 外观 质量指标 严 于 日 本和 欧洲 标准的 规 定。同时, 增 加 了玻璃 对角线差 的要求, 检验方 法 也做 了 增加 和 适当 修 改 。 本标准 自实施之日起 , 代替 GB11614-1989。 本标准 由 国家建筑 材料工业局提出 。 本标准 由 国家建筑 材料工业局秦皇岛 玻璃 研究 设计 院归口 并 负责解释 。 本标准 起草单位 :国家建筑 材料工业局 标准 化研究所 、国家建筑 材料工业局秦皇岛 玻璃 研究 设计 院 。 本标准 主 要 起草人 : 武庆涛 、 王玉兰 、 谭景亚 、 刘志付 、 田纯祥 1 范围 本标准 规 定了 无色透明 浮法玻璃的分类、要求、 检验方 法、 检验规则 、标 志 、 包装 、 运输 和 贮存 。 本标准 适 用于制镜、汽车和建筑等使用的浮法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 标准 所包含 的 条文 , 通过 在本标准 中引 用 而构成 为本标准的 条文 。本标准 出 版 时, 所 示版 本 均 为 有 效 。 所有 标准 都会被 修订,使用本标准的 各 方 应探讨 使用 下列 标准 最新版 本的 可能性 。 GB/T 1216-1985 外 径千 分尺 (neq ISO 3611:1978) GB/T 2680-1994 建筑玻璃 可见 光 透 射 比 、 太阳 光 直接 透 射 比 、 太阳能总 透 射 比 、 紫 外线透 射 比 及 有 关 窗玻璃参 数 的 测 定 (neq ISO 9050:1990) GB/T 8170-1987 数值 修 约 规则 JB/T 7979-1995 塞 尺 3 分类 3.1 浮法玻璃按用途分为制镜级、汽车级、建筑级。 3.2 浮法玻璃按厚度分为以 下 种 类: 2mm、 3mm、 4mm、 5mm、 6mm、 8mm、 10mm、 12mm、 15mm、 19mm。 4 要求 4.1 浮法玻璃 应 为 正 方 形或长 方 形 。 其长 度和 宽 度尺寸允许 偏差 应符 合 表 规 定。 表 尺寸允许偏差 mm 尺寸允许 偏差 厚度 尺寸 小 于 3000 尺寸 3000-5000 2, 3, 4 - 5, 6 2 3 8, 10 +2, -3 +3, -4 12, 15 3 4 豪典 设计室 -门窗幕墙设计者的网上家园 19 5 5 4.2 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许 偏差 应符 合 表 2规 定,同一 片 玻璃厚 薄 差 ,厚度 2mm、 3mm为 0.2mm;厚度 4mm、 5mm、 6mm、 8mm、 10mm、 0.3mm 。 4.3建筑级浮法玻璃的 外观 质量 应符 合 表 3的 规 定。 表 2 厚度允许差 mm 厚度 允许偏差 2, 3, 4, 5, 6 0.2 8, 10 0.3 12 0.4 15 0.5 19 1.0 表 3 建筑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 类 质量要求 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长 度 ,L 0.5mm L 1.5mm 长 度 ,L 1.5mm L 3.0mm 长 度 ,L 3.0mm L 5.0mm 长 度 ,L L 5.0mm 气泡 5.5 S,个 1.1 S,个 0.44 S,个 0, 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1.0mm L 2.0mm 长 度 ,L 2.0mm L 3.0mm 长 度 ,L L 3.0mm 夹杂物 5.5 S,个 1.1 S,个 0.44 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 度 长 度 大 于 1.5mm的 气泡 和 长 度 大 于 1.0mm的 夹杂物 ;气泡与气泡 、 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 泡与夹杂物 的 间距应大 于 300mm 线 道 按 5.3.1检验 肉眼 不 应看见 长 度和 宽 度允许 范围 及 条 数 划伤 宽 0.5mm, 长 60mm, 3 S, 条 光 学变形 入射 角 : 2mm 40 ;3mm 45; 4mm以上 50 表面裂纹 按 5.3.1检验 肉眼 不 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 、 凹凸 、 缺 角 等不 应超 过 玻璃板的厚度 注 : S为以平 方 米 为 单位 的玻璃板 面积 , 保留小数点后 两 位 。 气泡 、 夹 杂物 的 个数及划伤 条 数 允许 范围 为 各 系 数与 S相乘 所 得 的 数值 , 应 按 GB/T 8170修 约 至整 数 4.4 汽车级浮法玻璃厚度以 2mm、 3mm、 4mm、 5mm、 6mm为 主 。 其 外观 质量 应符 合 表 4的 规 定。 4.5 制镜级浮法玻璃厚度以 2mm、 3mm、 5mm、 6mm为 主 。 其 外观 质量 应符 合 表 5的 规 定。 4.6 浮法玻璃 对角线差 应 不 大 于 对角线 平 均长 度的 0.2 。 豪典 设计室 -门窗幕墙设计者的网上家园 4.7 浮法玻璃 弯曲 度不 应超 过 0.2 。 4.9 对有 特殊 要求的浮法玻璃 由 供 需 双 方 商 定。 表 4 汽车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 类 质量要求 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长 度 ,L 0.3mm L 0.5mm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1.0mm L 1.5mm 长 度 ,L L 1.5mm 气泡 3 S,个 2 S,个 0.5 S,个 0, 个 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长 度 ,L 0.3mm L 0.5mm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L 1.5mm 夹杂物 2 S,个 1 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 度 长 度 大 于 1.0mm的 气泡 和 长 度 大 于 0.5mm的 夹杂物 ;气泡与气泡 、 夹杂物与夹杂物或 气泡与夹杂物 的 间距应大 于 300mm 线 道 按 5.3.1检验 肉眼 不 应看见 长 度和 宽 度允许 范围 及 条 数 划伤 宽 0.2mm, 长 40mm, 2 S, 条 光 学变形 入射 角 : 2mm 45 ;3mm 50; 4mm、 5mm、 6mm以上 60 表面裂纹 按 5.3.1检验 肉眼 不 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 、 凹凸 、 缺 角 等不 应超 过 玻璃板的厚度 注 : S为以平 方 米 为 单位 的玻璃板 面积 , 保留小数点后 两 位 。 气泡 、 夹杂物 的 个数及划伤 条 数 允许 范围 为 各 系 数与 S相乘 所 得 的 数值 , 应 按 GB/T 8170修 约 至整 数 表 5 制镜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 类 质量要求 2mm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3mm、 5mm、 6mm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长 度 ,L 0.3mm L 0.5mm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1.0mm L 1.5mm 长 度 ,L L1.5mm 长 度 ,L 0.3mm L 0.5mm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1.0mm L 1.5mm 长 度 ,L L 1.5mm 气泡 2 S,个 1 S,个 0.5 S,个 0,个 3 S,个 2 S,个 0.5 S,个 0,个 2mm玻璃 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3mm、 5mm、 6mm玻璃 长 度 及个数 允许 范围 夹杂物 长 度 ,L 0.3mm L 0.5mm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L1.0mm 长 度 ,L 0.3mm L 0.5mm 长 度 ,L 0.5mm L 1.0mm 长 度 ,L L 1.0mm 豪典 设计室 -门窗幕墙设计者的网上家园 2 S,个 0.5 S,个 0,个 1 S,个 0.5 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 度 长 度 大 于 0.5mm的 气泡及夹杂物 的 间距应大 于 300mm 线 道 按 5.3.1检验 肉眼 不 应看见 长 度和 宽 度允许 范围 及 条 数 划伤 宽 0.1mm, 长 30mm, 2 S, 条 光 学变形 入射 角 : 2mm 45 ;3mm 55; 5mm、 6mm 60 表面裂纹 按 5.3.1检验 肉眼 不 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 、 凹凸 、 缺 角 等不 应超 过 玻璃板的厚度 注 : S为以平 方 米 为 单位 的玻璃板 面积 , 保留小数点后 两 位 。 气泡 、 夹杂物 的 个数及划伤 条 数 允许 范围 为 各 系 数与 S相乘 所 得 的 数值 , 应 按 GB/T 8170修 约 至整 数 表六 浮法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厚度, mm 可见 光 透 射 比 , % 2 89 3 88 4 87 5 86 6 84 8 82 10 81 12 78 15 76 19 72 5 检验方法 5.1 尺寸测定 用 最小 刻 度为 1mm的 钢卷 尺 ,测 量 两 条 平行 边 的 距 离 . 5.2 厚度测定 用 符 合 GB/T 1216规 定的 精 度为 0.01mm的 外 径千 分尺 或 具 有 相 同 精 度的 仪器 , 在 距 玻璃板 边 15mm内 的 四 边 中 点测 量 . 同一 片 玻璃厚 薄 差 为 四 个测 量 值 中 最大值 与最小值 之差 . 5.3 外观质量测定 5.3.1 气泡、夹杂物、线道、划伤及表面列纹测定 在不 受 外 界 光 线 的 影响 下 , 如图 1所 示 , 将试样 玻璃 垂 直 放置 在 距 屏 幕 (安 装有 数 支 40W、 间距 为 300mm的 平行 荧 光 灯 ,并 且 是 黑 色无 光 泽屏 幕 )600mm的 位 置 , 打开荧 光 灯 , 距 试样 玻璃 600mm处 下 面 进行 观 察 。 气 泡 、 夹杂物 的 长 度 测 定用 放 大 10倍 、 精 度为 0.1mm的 读 数 显微 镜 测 定。 豪典 设计室 -门窗幕墙设计者的网上家园 图 1 检 查 缺陷 的 布置图 5.3.2 光学变形测定 如图 2所 示 , 试样 按 拉 引方 向垂 直 放置 , 视 线透过 试样 观 察屏 幕 条 纹 , 首先让 条 纹 明 显 变形 , 然 后 慢慢 转动试样 直 到 变形 消失 。 记录此 时的 入射 角 度。 图 光 学变形 的 测 定 5.3.3 断面缺陷测定 用 钢 直 尺 测 定 爆边 、 凹凸最大 部 位 与 板 边 之 间 的 距 离 。 缺 角 沿 原 角 等分 线 向内 测 量。 如图 3所 示 豪典 设计室 -门窗幕墙设计者的网上家园 图 断面缺陷 的 测 定 5.4 对角线差测定 用 最小 刻 度为 1mm的 钢卷 尺, 测 量玻璃板 对 应 角 顶 点 之 间 的 距 离 。 5.5 可见光透射比测定 浮法玻璃的 可见 光 透 射 比 按 GB/T 2680进行 测 定。 5.6 弯曲度测定 将 玻璃 垂 直 放置 ,不 施加外 力 , 沿 玻璃 表面 任意放置 长 1000mm的 钢 直 尺,用 符 合 JB/T 7979-1995塞 尺 测 量 直 尺 边与 玻璃板 之 间 的 最大间 隙 。 6 检验规则 6.1 玻璃 出 厂必须 检验 第 4章 要求 规 定的 所有 项目 。 6.2 产 品 检验 按 表 (7)规 定的玻璃 批 量和 抽样 数 随机取样 。 表 抽样 表 批 量 范围 样 本 大小 合格 判 定 数 不合格 判 定 数 50 8 1 2 51 90 13 2 3 91 150 20 3 4 151 280 32 5 6 281 500 50 7 8 501 1000 80 10 11 6.3 判定规则 6.3.1 一 片 玻璃 检验 结果 , 各 项 指标 均 达 到 该 等级的要求为合格。 6.3.2 一 批 玻璃 检验 结果 , 若 不合格 片数大 于 或 等于 表 7不合格 判 定 数 , 则 认 为 该 批产 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玻璃 应 用 木箱 或集 装 箱 (架 )包装 , 箱 (架 )应 便 于 装 卸 、 运输 。 每箱 (架 )的 包装 数 量 应与 箱 (架 )的 强 度 相 适 应 。一 箱 (架 )应 装 同一厚度、尺寸、级 别 的玻璃,玻璃 之 间应 采 取 防护措 施 。 7.2 包装 箱 (架 ) 应 附 有 合 作证 ,标 明 生 产厂 名 或 商 标、玻璃级 别 、尺寸、厚度、 数 量、 生 产 日 期 、本标 准 号 和 轻搬 正 放 、 易碎 、 防雨怕湿 的标 志 或 字 样 。 7.3 运输 时 应 防止箱 (架 )倾倒滑 动 。在 运输 和 装 卸 时需 有 防雨措 施 。 7.4 玻璃 必须 贮存 在不 结露 或 有 防雨 设 施 的地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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