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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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 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发布单位: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部内各有关司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 1 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经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2016 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农业部办公厅2016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示范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努力下,示范区改革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已经成为各地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为做好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制定 2016 年工作要点如下。一、总体思路2016 年是“十三五” 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一年。做好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2016 年示范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 1 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稳粮增收转方式、提质增效可持续”为主线,以构建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三大体系为重点,着力搭平台、聚合力,强创新、树典型,重管理、促提升,加快示范区建设步伐,推动更多的示范区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二、工作重点(一)打造典型样板,启动实施主题示范行动1.组织实施十大主题示范行动。为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区建设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由农业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在示范区启动实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水产健康养殖、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经营体系升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等十大主题示范行动。在具体操作上,由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总体行动方案,各相关司局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负责组织示范区实施行动计划。年底由各有关司局分别评选出本主题 10 个最佳创新示范区,形成典型案例发展报告。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汇编,报送部领导并以适当形式对外推介宣传。(二)强化分类指导,组织开展两次现场培训交流活动2.举办示范区建设模式及典型案例培训班。6 月份拟在四川成都组织举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模式和典型案例培训班,邀请粮食主产区、大中城市郊区示范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参观学习成都市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交流各地发展现代农业的新举措新办法,推动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3.举办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培训班。抓住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 3 年期满的契机,9 月份拟在江苏泰州组织召开 3 年总结会暨培训活动,归纳提炼可推广借鉴的模式经验,拟邀请农业部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各省农业部门、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示范区代表参加。同时,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赴 25 个示范区进行采风报道,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版、制作彩色画册等方式,全面宣传改革建设成果。(三)争取多方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4.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以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强化示范区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积极推动从现有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 79 个示范区中择优选择 30 个左右的示范区,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试点,探索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5.组织实施好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项目。编制覆盖 283 个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方案,加大核心片区建设支持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建设,组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加强项目监管,研究制定和印发加强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的通知,举办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培训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抽查活动。6.探索金融资本支持示范区建设有效途径。加强与银监会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机构合作,推动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有关意见落实,探索利用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与保监部门的协调沟通,探索农业保险与信贷有机结合的模式,创新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发挥保险服务三农的作用。(四)探索发展路径,开展示范区重大问题研究和建设模式总结7.开展重大调研课题研究。组织力量完成重大调研课题补齐农业现代化突出短板对策研究,采取专家座谈、部门座谈、实地调研(河南、重庆、广西等地)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力争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谋划示范区建设、争取政策项目提供支撑。8.组织开展建设模式调研活动。拟请各省农业部门牵头(省级农口部门分设的由示范区联席会议牵头),组织省内各示范区相互调研观摩,摸清建设现状,分析存在困难,剖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模式,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调研结束后,各省农业部门提交全省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农业部将组织部属相关单位做进一步研究与提炼升华,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择优在各大媒体重点宣传。(五)深化建设管理,持续抓好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9.完善监测评价办法。结合基层调研情况和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适时修改完善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和办法。将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范围覆盖到 283 个示范区。同时,要求地市级示范区将评价覆盖到所辖各农业县区,提高监测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10.编制发布 2016 年示范区发展报告。梳理总结示范区建设进展、改革与建设试点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挖掘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编制形成示范区年度发展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扩大示范区影响力。(六)强化支撑保障,着力打造“1+5”咨询服务平台11.加强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适当增补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引导专家建言献策,建设一个高层次、综合性、专业化的专家智库,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信息咨询、决策支持作用。12.打造五大服务平台。依托有关部直属单位,建设战略研究、监测评价、培训交流、建设项目管理、财政专项监管五大服务平台,明确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内容,公布联系人和方式,建立示范区与有关平台对接机制,做实做好对示范区的各项服务。三、保障措施13.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省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工作,特别是对十大主题示范行动、建设模式调研等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农业部各相关司局和事业单位对重点工作要盯住不放,加强过程管理和工作督导,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14.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省农业部门和农业部各相关司局要把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平台和主战场,推动政策项目资源向示范区倾斜、改革试验在示范区开展、建设成果在示范区展示,加快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 的强大工作合力。15.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省农业部门和农业部各相关司局要把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一起部署,及时总结主题示范行动、建设模式调研观摩活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塑造典型、案例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示范区辐射面、提升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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