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的奖励补贴
(1)对于生产销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混合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料的企业免除增值税的收取,对综合利用秸秆、林业剩物的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返还。
(2)企业购买的50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可在本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3)小微企业减半征税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
二、对有机肥原料的收集、储运单位的奖励补贴
(1)用政府机构向企业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行为的方式,促进有机肥运营方的发展。
(2)中央财政将拨出一部分款项,用于养殖场的粪污收集处理设备的改进和升级。
三、对使用有机肥的奖励补贴
(1)许多省市都相应出台了使用有机肥的补贴政策,补贴的金额在每吨150-480元之间。
(2)各地也纷纷推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试点,积极推广有机肥生产模式。
从上述农业农村部的答复以及近年来国家对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推广力度中不难看出,农业种植过程中使用有机肥料已经成了大势所趋。
以前,化肥的过度使用和不合理的施肥习惯,导致我国土壤出现板结、肥力下降、盐渍化等问题。而绿色农业一直是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不仅是在政策上,还在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相信在这样的引导下,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模式将在全国各地应用,让土壤早日恢复“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