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2020-02-24 09:33:57   |  1298 人气

       农业企业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为社会提供基本物质资料以及可供生产加工的农副产品等初级原料,这是其他企业所不能替代的职能。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农业企业的发展受到了哪些影响、应该如何积极应对,备受关注。


  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总体而言,从企业内部管理来看,由于开工复工延期、农民工错峰返岗等原因,企业用工短缺,短期内企业运营较难完全恢复正常生产。同时由于产能受限,其资产结构、产品结构等都受到影响。从企业外部经营来看,由于原材料供应紧张、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产业链受阻等,农业企业生存受到挑战。

  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来看,很多农资企业储备不足,生产能力趋于下降。2019年,氮肥、磷肥、钾肥等基础原料价格低迷,农药大部分原药价格下滑,农机行业也处在下行通道中,直接导致农资企业原料储存不足。并且由于今年春节较早,绝大部分农资企业都将生产安排在春节之后。当前疫情之下,原材料进货、员工复工、交通运输等都受到较大影响,农资企业生产能力下降的趋势值得警惕。

  还需注意的是,禽类养殖企业受到了较大冲击。今年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波及养殖企业,全国许多省市出台规定,禁止销售活禽,特别是特种养殖(如竹鼠、野鸡养殖等),并关闭交易市场。此外,由于部分饲料企业停产导致有些养殖企业饲料供应不及时,为防止疫情扩散,封路等措施导致禽类运输困难等。

  对于食品企业而言,除上述生产经营等方面影响外,销售市场不利是其受影响最重要的方面。由于疫情的持续蔓延,产品严重滞销。“封城封村”致使终端物料配送艰难。对保质期较短的产品,经销商压力增大,生产企业面临退货压力。

  总体来看,疫情的影响对中小企业的冲击大于大规模企业,对民营企业冲击大于国有企业,对重灾疫区企业的冲击大于轻疫区企业,对生产季节性强产品企业的冲击大于生产季节性不强产品企业。


  保障农业企业渡难关和稳运行的几点建议

  第一,强化疫情防控,确保员工及生产安全。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农业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按照《通知》内容,制定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强化经营管理,尽量将损失降到最小。一是严控现金流。积极压缩现金支出,降低成本;二是优化商流和物流。与上下游供应商、物流渠道、客户等做好充分沟通,共同压缩利润,共担亏损,互利共赢;三是创新信息流和科技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采购销售,网上办公、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等。同时根据疫情发展,挖掘自身潜力,适时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四是在此基础上,农业企业要及时自我思考、自我总结和自我提升。在当前我国农业不断朝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智能化、高端化等方向发展的大趋势下,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企业应苦练这些方面的“内功”,真正做到既能应对各类市场风险挑战,又能确保平稳供应。

  第三,用好政策红利,在困境中探寻变革。最近国家和地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2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及各地针对疫情出台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等。一是生产经营支持。包括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用能及物流成本、延期缴纳税款、支持应急科技创新、减免企业税费和房租等;二是财政金融支持。包括给予奖补资金、实施贷款风险补偿、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增信力度、提供差异化“绿色通道”金融服务等;三是社会服务支持。包括援企稳岗和缓缴社会保险费、鼓励相关热线和信息平台发挥作用、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等。在当前疫情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的现实条件下,农业企业更应结合自身情况,切实理解政策要领,用好用足政策红利,谋创新、寻变革、渡难关。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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